张浩放下茶杯,叹了口气:“三番两次被人欺到家门口来,再不反击,对方还真以为我是个懦夫了。与其被动,但不如主动出击,主动权掌握在手里,终归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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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佣兵们有佣兵们的聚集地,平民们也有平民们消遣的地方。座落在布路镇外围边缘的飞鸟旅馆,就是平民们闲时聚集海倪的地方,这里一般会在下午四点左右开业,然后在深夜十一点前关店。
和佣兵的聚集地一样,这里也有吟游诗人在卖弄自己的才华,不过,两者还是有相当差距的。大多都是初就职的吟游诗人会在这里赚取微薄的收入,一边积蓄金钱,一边努力锻炼自己的声乐技巧。
一般来说,吟游诗人都是男性,偶尔有女性,也是兼职,因为这个职业很会挖掘自身的魅力。女性吟游诗人通常会因为太过于吸引人,本身实力又不强,时不时会遇到一些很是难堪的事情。
大约在夜晚六点的时候,旅店里就坐满了平民,他们坐油膩的黑木椅上,一边喝着最廉价的果酒,挠着乌黑的腿底板,粗鲁的讲述一些荦段子,到了兴处,便拍着桌子哈哈大笑起起来。
一个面容清秀的年轻吟游诗人,抱着一架老旧的三弦琴,坐着场中轻轻弹唱,虽然他的声音被周围粗鄙的声音淹没,却一点也不在意,自顾自地,开心地喝着自己的歌曲。
酒鬼们其实听不懂他在唱什么,他们请来吟游诗人在这里演奏。要的只是一种气氛。
汤姆抓起大大的木酒杯,将里边的廉价果酒一口气喝完。忍不住大叹起来:“布路镇的果酒,果然很棒,又便宜,又好喝。搬来布路镇,果然是正确的选择。”
汤姆是平民中比较常见的名字。你在任何一座城市的大街上喊一声汤姆,绝对会有好几个人同时回应你。
“汤姆,你是来对了。”他对面的一个中年铁匠大笑:“要知道,我们的领主,是全大陆最好的领主,我们平民的领主。”
“是啊,不用交农税,还不用交入城人头税。”一个农民模样的中年人小口小口喝着果酒,硬要万千的说道:“种了多少粮食,都是自己的,我活了四十多年,也就今年敢天天跑来这里喝酒,以前,都是四五天一次,还得省着喝。”
另一个酒鬼拉了张椅子,凑到这台桌前:“领主确实是好人。不过我就奇怪了,他不收我们农税,那他怎么过日子啊,难道领主自己也种粮吃?”
“切,你以为领主像你啊,他还有商业税收啊。”汤姆白了他一眼:“不过领主确实很穷啊,以前我在寒冬城的时候,见到的贵族,都有豪华的马车,以及很多随从,穿的衣服,都缕着金块,今天我看到领主,不但没有马车坐,还就穿了一件布衣,太寒酸了。”
“领主是好人啊,他宁愿自己挨穷,也不愿意为难我们。”
“今天的事也是,杰瑞家的二儿子被佣兵弄死了,领主赶过去,把那商队的人打了一顿,勒令他们支付五十枚金币的赔偿,五十枚金币啊,我不吃不喝,干一百年的活也存不来。还有舒克家的女人,贝塔家的傻子等等几个人,就是受了些伤,不但得到了女精灵夫人的治疗,还得了好几枚金币呢,早知道,我也走过去好了,就算死了,有五十枚金币交给老婆孩子,值得。”
在这个世界,平民的命不值钱。天灾就不自说了,野外的魔兽随时可以要掉他们的命,但这并不是最可怕的,野兽有自己的地盘,不去招惹它们就行了。最可怕是他们自己的同类,那些血里来,雨里去的佣兵们,经常心情一不好,就拿平民出气,打死了算是好事,一了百了。被打个半残,生活不能自理,拖累家人才是最痛苦的事情。
虽然明文规定,佣兵打死平民,要赔偿十枚金币,并且收监一年,但事实上,受害者家属能得到十枚银币就谢天谢地了,收监更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
“我们布路镇贱民的命,终于变得金贵多了。多谢领主啊。”
“是啊,多亏了领主呢。”
见到旅馆里一片附和之声,一个独自坐在角落里的人走了过来,他穿着商人才会穿的服饰,但是很落魄的模样:“别高兴得太早了,我听说,火蜘蛛阁下不收农税的事情惹火了其它贵族,他们似乎在想办法请求皇室把领主的领地收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