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别来一次,要是被发现了,要是像摄政王那样,玩弄得半死不活的。那就不好玩了。
所以她越走越深入,然后走了大半夜,将就睡了一觉起来,发现自己走不出树林了。
洛向萱眨了眨眼睛,嘴角的笑容越发苦涩,“难道我要当过着鲁滨孙的生活吗?”
好在这天气逐渐回暖了,不然她定会冻死在树林里面。
春日,果子也多了,河水还有鱼,不至于饿死。
只不过只有这一身的衣裳,无从换洗。
这才是她最苦恼的时候。
洛向萱没有想到自己会是这副德行,在这个绕不出去的森林里面,过着野人的生活。
身上脸上都是狼狈不已。
顺着河流一直往下走去,有水流的地方就一定有人家。
是这样没有错啊,可是为什么?
她走了大半个月还没有遇到什么人家?
她在森林里面兜兜转转一个月了,又顺着河流走了大半个月,这个人家,还是家人她是瞧都没有瞧到。
这一日阳光实在大,五月的天气,已经燥热不已。
她抓了一个上午加一个下午的鱼,她早已经饿的饥肠辘辘,好不容易抓到了一只,走到河边钻木取火,取了半天,手都快钻破皮了还是没有火冒出来。
她内心的火气,倒是团团冒起。
干脆把手上的
她想想以前不也吃过生鱼片,用树枝粗略的刮走了鳞片,迫不及待的开口啃着那腥味很重的鱼肉。
在她背后的低沉声音响了起来,“没有想到洛姑娘还有茹毛饮血的习惯?”
洛向萱双眸一亮,含笑回眸,眼眶居然有些泛着涟漪,她笑得很妩媚,“古先生,我饿了。”说实在她如今这等模样,笑得在妩媚也不会好看到哪里去。
古御礼淡淡看了她一眼转身走了。
洛向萱却欢天喜地的跟在古御礼的身上……
古御礼的马车就在不远处,洛向萱微微一笑,“你为什么会找到我?”
古御礼实话实说,“ 我不知道你在那里。只不过顺路过来取水,没有想到遇到你……”他上下打量着洛向萱,“茹毛饮血的时候。”
洛向萱不自在的干咳两声,手腕上的银铃发出了声响,古御礼伸出手握住她手腕,“锁魂玲?”
“你认识它?听这个名字就不是什么好名字?”洛向萱另外一只手,笑眯眯覆盖上古御礼的手上,然后还摩擦了几下,心里还没有感叹他触感有多好。
古御礼嫌弃的甩来了洛向萱的手,拿出手帕擦了自己的手,“嗯,有些认识。”
古御礼这等动作还真是让人伤自尊,洛向萱坐在古御礼的马车上,荡着双脚,“那可否帮我取下来?”
“取不下来。解铃还须系铃人,你只能找摄政王了。”古御礼冷淡道。
洛向萱抬起手腕,对着月光瞧着银铃,“那还真是可惜了,这个首饰说不定还能够买上好的价格呢。”
古御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