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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旷说:
老天爷是爱民如子的。
上天为人民立君,
难道是让他骑在民众头上作威作福?
老爹退下
鄢陵之战的战场上,有泥沼。
泥沼非常之大,挡在晋军营垒前,大家都小心翼翼绕开走。中军统帅栾书和副帅范燮,率领自己的亲兵一左一右护卫着国君。晋君车上,少毅是驾驶员,栾鍼是侍卫长,但战车还是陷进了泥沼。
身为中军统帅和晋国大臣,栾书当然不能袖手旁观。于是他下车走过来,准备扶国君转移到自己的车上。
栾鍼却大喝一声:栾书退下!
喝令栾书退下的栾鍼慷慨陈词:国家大事,你岂能一人独揽?再说了,侵犯别人的职权,这叫冒犯;放弃自己的职责,这叫怠慢;离开本职工作岗位,跑到别人那里,这叫捣乱。有这三条罪名,你还动吗?
于是栾书立即退下。
栾鍼则跳下车来,用力掀起战车,脱离险境。[1]
这事在鄢陵之战中,不过小插曲,却被史家隆重地记载下来,其实是有深意的。事实上,栾书不但是中军统帅,而且是栾鍼的父亲。下级呵斥上级,还劈头盖脸,岂非不忠?儿子呵斥父亲,还直呼其名,岂非不孝?
恰恰相反。
事实上栾鍼的做法,完全符合礼仪,也合乎道理。首先,这是在国君面前。君前无父子。无论什么人当着国君之面,都要直呼其名。这个规矩,一直延续到明清。其次,栾书如果把国君转移到自己车上,就无法再行使中军统帅的职权。这当然是失职和失责。第三,栾鍼的职务是车右。按照当时的制度,车右的任务原本就是保障安全和以备万一。栾鍼该做的事,栾书又岂能越俎代庖?那可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不折不扣的侵权或越权。[2]
由此可见,所谓“君仁臣忠,父慈子孝”,有先后。公私不能两全,则先公后私。忠孝不能两全,则先忠后孝。在人君面前,人父必须退居二位。而且,为了让儿子尽忠,做父亲的往往要委屈自己,甚至牺牲生命。
比如狐突。
狐突是晋文公重耳的外祖父,在晋献公时曾担任太子申生的驾驶员。献公去世后,国君是惠公。惠公担任国君十四年,与宋襄公同在公元前637年去世,继位的是他的儿子,是为怀公。怀公很清楚,当时晋国的人心所向和众望所归,其实在公子重耳。重耳流亡国外,狐突的儿子狐毛和狐偃追随左右,实在是怀公的心腹之患。[3]
晋献公的子孙
长子 申生 母齐姜 —— 被骊姬所迫自杀
次子 重耳 母狐姬 外祖公狐突 晋文公 惠公死后夺怀公位
三子 夷吾 母狐姬妹 晋惠公 奚齐和卓子被杀后即位
四子 奚齐 母骊姬 —— 被里克所杀
五子 卓子 母骊姬妹 —— 被里克所杀
孙 圉 父夷吾 晋怀公 惠公死后即位,后逃亡被杀
于是怀公把狐突抓起来做人质。
怀公对狐突说:只要把儿子叫回来,寡人就免你不死。
狐突却拒绝拿原则做交换。他对怀公说,君臣关系,并不是可以随便建立的,因此也不能随意改变。成为他人之臣,首先要把自己的名字写在简策上,叫“策名”;其次要向人君敬献礼品,叫“委质”。这两件事,都表示以身相许,也表示一旦确立关系,就忠贞无贰,永不变心。
显然,春秋时期有两种关系:公私与君臣。职务对职务,是公与私;个人对个人,是君与臣。君臣关系高于公与私,也重于公与私。因为不能效忠主公,也就不能效忠国家。因此,必须先忠君后报国,哪怕那人君并非王侯,甚至流离失所。这就是狐突他们代表的主流观念。
于是狐突说:做儿子的能够担当重任,是因为做父亲的教以忠诚。臣这两个儿子,成为重耳之臣已经很久了。如果臣把他们叫回来,那就是教唆叛变。做父亲的教唆儿子叛变,又拿什么来效忠于君?若不杀臣,那是君上的英明,也是下臣的愿望。如果滥用刑罚以逞淫威,请问又有谁不是罪人?下臣听命就是。
怀公便杀了狐突。
可惜怀公此举只是成全了狐突,却并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第二年春,公子重耳在秦国军队护送下回国,是为晋文公。为此,诸侯们举行了盟会,主持人便正是狐突的儿子、重耳的舅舅狐偃。至于怀公,在重耳启程后不久就逃出国都,后来又被谋杀,只做了三四个月的国君。[4]
血案早已发生
怀公成为晋君,原本就是历史的误会。
晋怀公是惠公的儿子,献公的孙子。晋献公女人多,儿子也多。齐姜生申生,狐突的女儿狐姬生重耳,狐姬的妹妹生夷吾,骊姬生奚齐,骊姬的妹妹生卓子。这些女人当中最有心机的是骊姬。骊姬为了让自己的儿子能够接班,使尽了阴谋诡计。最后太子申生被逼自杀,重耳和夷吾先后出走流亡国外,奚齐被立为太子。骊姬,似乎可以得逞。
可惜人心不服。
这时的朝廷重臣,是荀息、里克和丕郑。里克原本是支持太子申生的。申生死后,又私底下支持重耳,表面上中立。丕郑,则跟里克一伙。献公和骊姬可以依托的,只有荀息。何况荀息非常有能力。向虞国借道攻打虢国,导致虞国唇亡齿寒最后被灭,就是荀息的手笔。[5]
于是晋献公托孤于荀息。
献公说:这个弱小的孤儿,就拜托给大夫您了。大夫您打算怎么样呢?
荀息伏地叩首说:下臣将忠贞不贰,竭尽全力,效犬马之劳,为股肱之臣。如果能够成功,那是君上在天之灵的赐福和保佑。不成,臣就去死。
这是庄严的宣誓,当然必须履约。事实上,晋献公死后顶多一个月,里克就发动了兵变,而且事先把情况通报了荀息。里克说:奚齐继位,不得人心。太子申生、公子重耳和公子夷吾的旧部,愤怒已经到了沸点。天怒人怨,兵变一触即发,先生打算怎么办?[6]
荀息说:我去死!
里克说:恐怕没什么用吧?如果因为先生的死,那孩子就能安然无恙地继承君位,倒也罢了。如果先生自尽,那孩子照样被废,又何必去死?
荀息说:在下对先君有承诺,不可言而无信。一个人既要履行诺言,又想明哲保身,做得到吗?所以,虽然我之死无济于事,但我又能躲到哪里去呢?再说了,每个人都会去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在这一点上,请问谁不如我?我自己既然忠贞不贰,那么,能拦住别人,不让别人效忠吗?
里克马上就听明白了,荀息只是要效忠,却未必效力,甚至也无力可效。所谓“我欲无贰,而能谓人已乎”,其实就是不阻拦里克的兵变。这个不阻拦,可以理解为无能为力,也可以理解为尊重里克的效忠。总之,荀息的态度,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各为其主,各尽其责,成败与否,听天由命。
有了荀息的态度,里克立即动手。这年十月,里克在居丧的茅屋里杀了奚齐,荀息也立即准备自杀。有人说:不如立奚齐的弟弟卓子为君,尽力辅佐,也算履行了诺言。于是荀息就立卓子为国君,并安葬了晋献公。然而到十一月,里克又在朝堂上杀了卓子。荀息无路可走,终于自杀。
奚齐和卓子先后被杀,有资格继承君位的,就只剩下重耳和夷吾两位公子。这时,周天子已经没有多少权威。谁当晋君,得由大国说了算。大国中有发言权的,是齐国和秦国。大国扶持的国君站不站得住脚,则要看朝中重臣的意见。大臣中有发言权的,是里克和丕郑。君位落入谁手,全看这两个大国、两位大臣。
于是夷吾派人向里克行贿,许以汾阳之邑;又派人向秦国行贿,许以河西之地。秦穆公问来人:夷吾在国内靠谁支持?来人说,公子没有支持者,也没有反对派,而且从小就性格内向。穆公听说,便觉得让这么个孤立无援的没用家伙做晋君,其实符合秦国的利益,便派兵护送夷吾回国。
这时的中原霸主是齐桓公。晋国的内乱发生后,桓公就联合诸侯派兵到了晋国。于是以齐国为首,秦国为次,诸侯一起立夷吾为君,是为晋惠公。里克原本是要立重耳的,但被重耳谢绝,也只好接受夷吾。[7]
天上掉馅饼,夷吾捡了个大便宜。
他的儿子怀公后来做了三四个月的国君,则算是小便宜,抑或是大不幸。
这是公元前651年的事。也就在这年,宋襄公即位。宋襄公和晋惠公,同年即位,同年去世,可谓难兄难弟。不同的是,宋襄公即位后,重用子鱼,宋国大治。他的错误,在外交而不在内政。晋惠公却是内政和外交都一塌糊涂。他儿子怀公后来死于非命,其实是他造的孽。
但怀公并不是第一位死难者。事实上从献公到文公,晋国的宫廷斗争持续不断,死人的事也经常发生,可谓血案迭起。最先冤死的是太子申生,其次是奚齐,第三是卓子,荀息是第四位。而且,荀息尸骨未寒,便轮到第五个人了。
这个人就是里克。
又起屠刀
里克是被晋惠公逼死的。
公元前651年,惠公靠着齐国和秦国的支持成为晋君。第二年,周天子派大员会同齐国大夫确认了他的国君身份。这个时候,晋惠公大约觉得地位已稳,便向里克举起了屠刀。
惠公杀里克,有多种原因。比方说,他曾许诺封里克以汾阳之邑,现在却想赖账。这是有可能的。事实上,他答应割让给秦国的河西之地,就赖掉了。又比方说,里克毕竟杀了奚齐和卓子,还变相地杀了荀息。有此重罪,不处理似乎没法交代。更重要的是,里克支持的是重耳。重耳虽然人在国外,但威望和声望都比惠公高。如果里克和重耳里应外合,惠公是抵挡不了的。
于是惠公找里克谈话。
惠公说:没有大夫您,也没有寡人的今天。不过,话虽如此,毕竟有两位国君和一位大夫死在了先生的手上。做先生的人君,岂不是太难了吗?
里克说:下臣不杀那三人,君上岂能回国即位?既然要加罪于臣,哪里还怕找不到说法,又何必弄得那么麻烦?臣已经听到君上的命令了!
说完,里克拔剑自杀。[8]
里克自杀后,丕郑本人以及里克和丕郑的死党,也被惠公手下诛杀。但血案并没有到此为止。下一个被杀的,是庆郑,只不过要到五年之后。
庆郑是晋国的大夫。他的被杀,是因为对惠公的所作所为实在看不下去。事实上,从逼死里克,到杀掉庆郑,前后五年间惠公的表现,确实像一个十足的混蛋。杀里克那年(前650),他的屁股刚刚坐稳,就派丕郑到秦国去赖账,而且话说得极其无耻。
据《史记·晋世家》,惠公的话是这么说的:夷吾曾许诺贵国以河西之地,现在照理说应该兑现,可是大臣们不同意。大臣们说,敝国的土地是先君的。夷吾不过流亡在外的公子,哪有权力擅自给人?寡人争不过他们,实在抱歉!
这简直就是无赖,但对秦国来说却是自作自受。实际上,当年秦穆公为晋国择君,是派人出去考察了的。考察的结果,是重耳更仁义。讨论的结果,却是选个差的。那考察团团长对穆公说:仁有置,武有置;仁置德,武置服。意思是:如果要弘扬仁义,那就为他们选个德才兼备的;如果要称霸中原,那就为他们选个老实巴交的。秦穆公当然想称霸,就选了晋惠公这个“老实人”。
谁知道老实人未必老实。晋惠公虽懦弱无能,却也厚颜无耻。被忽悠了一把的秦国只好吃哑巴亏。
问题是事情还没完。
赖账之后三年,晋国发生饥荒,晋惠公又厚颜无耻地向秦国购买粮食。秦国君臣经过研究,决定立即进行人道主义救援。因为自然灾害,哪个国家都会有。救灾恤邻,乃是人间正道。秦穆公也说,他们的国君虽然可恶,但是人民又有什么罪过?于是秦国以德报怨,给晋国运送粮食的船队浩浩荡荡源源不断,史称“泛舟之役”。
然而第二年秦国发生饥荒,向晋国购买粮食,却居然遭到拒绝。晋国君臣讨论这事时,反对派的理由居然是:皮之不存,毛将安傅?也就是说,兑现承诺,割以河西之地,这是“皮”。卖些粮食给晋国,则不过是“毛”。皮都赖掉了,给几根毛有什么用?这点小恩小惠,不但不能消除秦国的怨恨,反倒只能加强他们的实力,不如破罐子破摔,得罪到底。
这种混账话,惠公很以为然。
庆郑却完全不能同意。他说:忘恩负义,无亲;幸灾乐祸,不仁;贪小便宜,不祥;得罪邻居,不义。这道理,普通老百姓都懂。谁要是这么做,即便是亲人都会结仇,何况秦国跟我们还有夙怨?
晋惠公不听。[9]
这一下,秦晋两国便结下了梁子,庆郑跟惠公也有了嫌隙。这梁子终于导致秦国和晋国开战,自以为是的惠公也做了俘虏。后来经过多方努力,晋惠公被秦国释放。而惠公回国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杀庆郑。
我不逃
庆郑坐在国都等死。
导致惠公一定要杀庆郑的,是秦晋两国的那场战争。
公元前645年,也就是晋国拒绝卖粮食的第二年,熬过了大饥荒的秦国迎来了大丰收。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粮草充足的秦军摩拳擦掌,要向晋国讨还公道。夏历九月,秦穆公御驾亲征,率兵伐晋。晋惠公也亲自上阵,迎战秦军。理直气壮的秦军斗志昂扬,乘胜前进,晋军则一败再败,三败而至韩(在今何处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