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最关心的还是她三哥在江湖上闯出的名头。
“陆遥风去的时候,已经入了秋,沧州那边家家户户门口都挂上了金丝枣,王叶平来了一位东北那边来了一位姓赵的客人,一手鹰爪功出神入化,我在旁边作陪,到了吃饭的时间,王叶平请人去喊佟子真过来一起喝酒。还特意请了当地的一个手艺人,用了正宗的桃树烤鸭子,用的是从山里寻来的纯野蜂蜜,刷上之后,烤得黄灿灿的,那香味引得附近的野猫在院墙外叫。喝的酒是二锅头,这姓赵的客人很豪爽,我们用的是酒盅,他不耐烦,唤人上了大碗,一碗差不多就有大半斤的样子,我一看,这架势,陪他喝好了,我估摸着就要把命留在这里了。”
陆寒筱从来没听过江湖事,听他这么说,有些诧异,喝酒么,能喝就喝,不能喝谁还强迫不成?她抬头用疑惑的眼望萧司成,萧司越就在旁边低声告诉他,“……遇到这种人,就算是你喝倒了,他要是没喝好,还会遭他鄙视。”
陆寒筱有些不以为然,她斜了萧司越一眼,嗤笑一声,撅起嘴,“那就不陪好了,有什么了不起的?”
听陆寒筱小孩子般的话,萧司成笑了一下,江湖中强者为尊,除非他能够把那姓赵的打趴下,否则只能在酒场上论一下英雄。萧司成虽然也有两手,但比起这种武林世家出来的人,他那点花架子还是不足看的。且萧司成要求这些人的地方多,他是绝不可能在这种事上得罪人的。
陆寒筱小孩子,并不知道这些事。
林孝之却是深有同感的,他点点头,陪萧司成喝了一口,就问,“后来呢?遥风是什么时候过去的?”
江市属于江南这一片地界,喝酒只讲究礼到就好,并没有北方人那边的粗犷与豪爽,林孝之也绝不会死命地劝。且这边的酒都讲究精致,没有烧刀子和二锅头那等烈劲,反而是用了各种食材酿出有江南温婉风情的酒,春晚夏初的时候喝杨梅酒,夏日里小酌一杯桃花酿,到了秋天,九九重阳时,携三五好友拎上一坛菊花酒去登高,大冬天里喝梅花酒,只为了品味那酒中蕴含的冷冽,而不是大碗大碗的牛饮。
江南人喝酒,比喝茶还要精致呢,江市这边也是文人辈出,把那点婉约风情学了个十足,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我当时还特意多吃了几口点心的,想着垫一下肚子,喝酒的时候就没那么醉得快了。谁知道,几碗下来,还是让那姓赵的看不起,他就越发盯着我了,言语间还激我多喝两碗。”萧司成苦笑一声,当时那姓赵的说,年轻人要放开肚子喝,等闲又不会喝死,醉就醉个彻底,多醉几次,酒量就练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