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别说各种重拍,各种奇葩的改编了。上面的故事,不说倒背如流,至少也是滚瓜烂熟的。实在提不起劲来再去看一遍小说——其实小说在小的时候也看过无数遍,熟的不能再熟了。
剩下还有一本红楼梦。怎么说呢?杨小贝可是能把“葬花词”一字不落背出来的牛人。至于其他的诗词,也都略知一二,(除了不喜欢的)。要说看了多少遍?她也记不清了,反正每次看到黛玉葬花,宝玉成亲的时候还是要流眼泪,心情不好的时候,还要哭一场。
老妈总说她疯魔了,看个小说也能这样。但是杨小贝知道,这就是经典的魅力。无论看过多少遍,无论过了多久,还是会感动,会不自觉的眼泪流下来。至于“红学”的研究,小说里的人物关系等等,谁又能回到几百年前,去问曹大大他真实的想法呢?但是他用了一辈子,写了一本书,就是把全部的感情投入其中,让人不得不着迷。
自从拿到这套书,杨小贝就把【红楼梦】放在桌子上,有空的时候就翻翻。这也不是快餐小说,一目十行是看不明白的。但是现在被小毛子捧在手里翻看,就有点诡异了。
想了想,也没有地方去买启蒙的书本,只有等周品正他们回来的时候,去县里的新华书店去看看。杨小贝于是翻出来一本空白处方,说:“我们来写字吧!等你学会了识字,才能去看书。”
毛子很配合,立马丢下手里的书本,端端正正地坐到桌子对面,看杨小贝写字。写字桌对他来说太高了,从杨小贝这边望过去,只能看到他的大脑门和圆溜溜的眼珠子。
“来!坐到我旁边来!”忍俊不禁地招呼他过来,小孩很安静,也不像别的小孩子咋咋呼呼地问为什么,又从对面的凳子上溜下来,噔噔地跑到杨小贝身边。
见他一直不开口,杨小贝故意逗他说,“毛子认识几个字啊?”小孩腼腆地坐在为他准备的高凳上面,扭着手指说,“上、下、人、口……”一口气数下去,哟!还不少!
再问下去,才知道他是跟邻居家的哥哥学的,那小孩去年上的一年级,成天被“a,o,e““人、口、手”虐得不要不要的,哪里想到每天来找他玩的下孩子,从短短的几次偷学中就学会了。
没事玩泥巴的时候,毛子甚至连写都写会了。只是毕竟是偷学,笔画、字迹就不要提了,感觉他就像在画画一样,把记忆中的几个汉子都画在纸上,然后一脸求表扬的望着杨小贝。
我去!果然是传说中自学成才的天才!杨小贝顿时对要招惹这种妖孽亚历山大,话说,到时候智商被这种人碾压的滋味,一定不好受!
咳咳,不就是个三岁的娃娃,你都三十多岁的人了,能不能有出息点?杨小贝鄙视了一下自己,开始尽心尽力地培养妖孽,“这个字不是这么写的,你看,要先横,后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