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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7章 顶级狙击手镰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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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事情,有些难办,这也就是我躲着王奎安和你弟弟等人的原因。”

马尊坐在沙发上,叹气道。

目前在天南市,市府的人已经完全被朱市首镇住了,因为大家都知道朱市首的后台就是闫州首了,而闫州首在青州,那是稳如磐石,稳如泰山的,因此,他想要在工业区土地上做文章谋利益,那是很难了。

虽然现在他依旧是主管青州的经济,但是一些关键事项,必须要朱市首批示,甚至是签字,他想玩点什么小动作,完全逃不过朱市首的眼睛。

“难在哪里?”

但贺琅却是冷冷地道。

她这个人,小性子是很大的,平时马尊是很宠着她的,她说什么,马尊立马就办到,因此,这一次马尊的态度,让她很不满意。

“现在我在天南市,已经被市府的大佬们孤立了,虽然我是名义上的二把手,但是没有人站在我这边,大家都知道朱市首的后台很硬,而我已经彻底得罪了朱市首,在工业园土地分配这样的大事上,我不可能插手。”

马尊叹气道。

从军中被调离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在地方上也能风生水起,但没想到,一个秦天就把他打趴下了。

因此,他前所未有的沮丧。

“马尊,这可不是我认识的你啊,以前你遇到难题,总是迎难而上,觉得任何困难都不算事,现在,你连这点小事也办不好了?如果你是现在这怂样,我压根不会嫁给你!”

但贺琅依旧道:“以前你那股子狠辣劲呢,我记得以前你在北荒,也打过败仗,但是,你没有消沉和颓废下去,当晚你就带着手下的兄弟,组成了敢死队,就去偷袭敌营了,杀了对手一个人仰马翻,现在,你脱去了那身战衣,你连打硬仗的胆气都没了吗?现在的你,成了你以前最痛恨的软蛋吗?”

这是她第一次对马尊流露出这种不满意的口气,以前,她都觉得马尊就是她心目当中的英雄,没有什么事情是办不到的。

但这一次,王奎安看中的地,真的被秦朝集团拿走了,这等于是马尊被人甩了个耳光,而她和她的娘家贺家,也等于是被打脸了。

马尊来天南市当这个副市首,原本是贺家光耀门楣的事情,而且,当时的欢迎宴搞出了很大的阵仗,但现在,马尊竟然什么事情都没办成,那以后天南市商界的人,谁还会给贺家脸?

他们肯定认为马尊只是个在官场四处碰壁的倒霉蛋,说不定以后还要人人踩上贺家几脚,让贺家在天南市混不下去。

贺琅这么一说,马尊心中的怒火,就升腾了起来。

他自己也觉得输给秦天,是不可接受的。

这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

尤其是他被贺琅说了一通,他觉得自己目前的处境,不能持续下去了,必须破局。

“软蛋?我马尊怎么可能是软蛋,我在战场上,可从来没有退过,从来都是血战到底。”

马尊的眼圈都红了,一掌拍在了沙发前面的茶几上。

咔嚓一声响,茶几直接化为了齑粉。

“对啊,在战场上,面对生死,你都没退过,面对秦天和苏白这样的小年轻,你要退?你以前就和我说过,在真正的强者面前,金钱和地位,可不意味着什么,因为强者有强者的心和强者的手段。”

贺琅道:“再说了,白宇大将军马上要成为新战神了,你回军中指日可待,你要是不拿出点狠辣手段来,以后我为何我父亲,我弟弟,在天南市如何立足?这一次,你一定要将和你作对的人打服,要是他们不服,就让他们去见阎王!”

如果马尊能夹紧尾巴做人,或许还能得到善终,因为他上次对四海娱乐下手,已经激怒了秦天了,如果秦天不是给朱市首和闫州首面子,马尊只怕是一具尸体了。

现在贺琅让马尊采取强势手段在天南市搞事,其实,就是将马尊送上必死之路。

但贺琅还以为自己三言两语,就激起了马尊的斗志,她觉得自己很厉害,也觉得自己在马尊心目当中的分量那是第一的。

“老婆,你放心,这个秦天就是个抱女人大腿的货,就算他能研发出美颜丹和瘦身丸这样的产品,但他绝不是我的对手,朱市首也阻拦不了我,在天南市,我一定要做到唯我独尊,以后,凡是跟着我的,我会让他们得到应有的利益,我也会让你贺家,光耀门楣。”【1】【6】【6】【小】【说】

马尊被刺激了,很快在内心做了决定,坚定地对贺琅道。

在战场上,他遇到敌人,自然是一杀了之,要对付秦天,别的办法没用或许说效率太低,但要是杀了秦天,杀了苏白,秦朝集团自然土崩瓦解,那秦朝集团的分公司,还会存在吗?

到时候,王家要拿那块地,谁敢阻止?

朱市首要阻止,他就暗中解决掉朱市首,甚至解决掉闫州首,那么他在天南市和青州,必须能横着走。

此时的他,完全昏了头,他觉得有白宇大将军庇护,杀几个人没事。

但他哪里想到,秦天是他惹不起的存在。

夜色很快降临。

马尊草草吃了晚饭,就打了一个一个电话,给他的手下。

没多久,一个三十几岁,一只眼睛上有一个刀疤的男子,就背着一个长袋子,进了马尊的住处。

这个男子,外号镰刀。

他是北荒军猛虎军团的一个顶级狙击手,也是马尊的心腹。

在战场上,顶级狙击手,就是收割对手的镰刀,因此,他外号镰刀。

在北荒,镰刀起码狙击过几百个敌人,是真正的从尸山血海里走出来的猛人。

不过有一次,他狙击敌人被一个武道强者发现,武道强者快速近身,差点将他斩杀,他眼睛上的那道刀疤,就是那次留下的。

最后是马尊救了他,从那以后,他就和“大象”一样,成为了马尊的绝对心腹,马尊的话,对于他来说,就像是圣旨一般,他从来不违抗,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命是马尊给的

马尊可不是一般的循规蹈矩的军人,他从北荒来天南市,还是带了不少枪械的,此时“镰刀”背的长袋子里,可不是什么吊杆或者乐器,而是狙击枪。

马尊的住处,是一个独立的别墅,身为天南市的副市首,这点待遇还是有的。

很快,“镰刀”和马尊就会面了。

“老大,需要我解决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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