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志都吃惊了。
这小姑娘,估计从来就没出过远门吧?
这种性格,让人卖了都不意外啊!金老头似乎犯了老毛病,想要多出一个行尸玩偶,手指甲都开始变黑,慢慢长出了一截。
梁志在桌下狠狠踹了对方一脚,让金老头一个哆嗦回过了神,脸色唰的一下变得雪白。
金老头吓的一头冷汗,对着梁志陪了个笑脸,压住了凶性,不再去看小姑娘。
“开个玩笑,你却当真了。
教你一句,外面人心险恶,小姑娘,还是回去和你朋友在一起吧。”
梁志说完,正好也吃完了,放下筷子就准备开个房间洗漱一下。
后面小姑娘一脸的不高兴,一个劲的喊道:“别走啊!我们一起好不好啊?
我不会碍事的!喂喂!”
梁志两人走远了之后,和小姑娘一起的几个人围了上来。
“小曼,那两个可是陌生人,谁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的,别理会他们。”
“就是,那俩一看就不是好东西,你没见那个老头,一口的大金牙,那个瘆人啊!”
“两个收山货的土鳖,理他们干什么!”
“说不定这俩人一身的虱子呢!哎哟,恶心人啊!”
尤其是那个油头粉面的年轻人,满脸不怀好意的看了一眼梁志的背影道:“秦岭这边人贩子很多,我看,这俩说不定已经盯上了你呢!小曼,叔叔阿姨可是嘱咐我照顾好你,听我的,和这俩土老帽离远一点!”
小姑娘却皱着眉头,扭头看向了落在最后的大汉:“力哥,这两个人不是坏人吧?”
这个大汉,就是让梁志多看了一眼的那个玩枪高手。
大汉微微扯出了一个藐视的笑容,轻轻开口道:“小姐放心,两个普通人,听走路的声音,脚步虚的很,体力很差,没有威胁。”
“我不是问这个啊!我问他们是不是……哎呀,算了算了!吃饱了,我要回房间睡觉了!”
小姑娘一脸不爽的摇了摇头,腾腾腾跑上了楼。
一个小插曲,梁志没有放在心上,休息了一夜,第二天天不亮,就准备领着金老头进山了。
凌晨不应该走山路,不过,越野车上还有一只僵尸,只能借着天还不亮,让僵尸先从车上溜下来。
按照金老头的话,这只白毛僵尸,已经到达了毛僵的级别,已经不怕太阳了。
不过梁志还是准备了一套衣物,给这只僵尸包裹的严严实实的。
兜帽、太阳镜、口罩、大风衣、手套、长筒靴,愣是没让僵尸露出半分皮肤。
给僵尸准备妥当,把行李全部都挂在了僵尸身上,抽着今天的第一根烟,梁志有些兴奋的走进了万里秦川。
杀人屠族都做过,可是梁志还真是破天荒第一次往古墓里跑。
走了没二里路,还没下主道,梁志就有些目瞪口呆的看向了路边。
依山傍水的,正有几个小帐篷,地上是乱七八糟的易拉罐、零食袋。
那只双马尾,嘴里叼着牙刷,正迷迷糊糊的和梁志对视!这群年轻人,竟然放着旅馆不住,半夜里跑这里露营来了?
这是什么脑回路啊?
别人进山之前,都先攒足了精神体力,钻山沟沟,有的是吃苦的时候。
可这些家伙,却先跑出来疯玩一晚!算了,人家是有钱任性出来体验生活的,或许太阳升起来,就玩够了打道回府了。
对着双马尾微微点了下头,梁志脚步不停,很快超过了露营地。
背后,终于清醒了一点的双马尾,把牙刷一扔,尖叫起来:“啊!又碰到你们了!又碰到你们了!别走别走!和我们一起!我也要去收山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