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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喜欢受虐吗?
恒古至今,各行各业,无论是国企公有制,还是私企工商个体户,但凡只要是个领导,哪个还能没有点儿小小的虚荣心?
一个人,你可以好吃懒做,什么也不会,或者还可以脚底板流脓,带着满肚子坏水喜欢招摇撞骗的专坑漂亮小姑娘,从此让她们养你,成就渣男,小白脸的美名。
但唯有一点你要学会,那就是嘴要得劲,会舔吧。
不管走到哪里溜须拍马才能爬得更快,受到赏识,这是天分,也必须是与生俱来。
道理很是明白,也很清晰,可就是学不会。
“丁苙,你瞧瞧人家。”
“看看别人家的男朋友是怎么做得?”
“多跟那谁谁谁学学。”
“好了,够了!”
“既然你觉得人家好,那就去找人家啊!”
“小雅,我们,还是分手吧……”
“我不要,丁苙,求求你,不要离开我,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拿你和别人攀比了,原谅我吧。”
“丁苙,你混蛋,都抱上了你怎么还这么狠心?”
“丁苙,我恨你,你不是人,我诅咒你不得好死!”
仿佛听到了某种呼唤,颓然躺在床上整整三年的丁苙终于有勇气抬起头来,恍惚中能够看到那副似曾相识,却又悔恨不已的画面,充满自责。
整日与小说为伴,那是他目前所能活下去的唯一动力。
唯有逃避,不愿意面对现实,否则,当真是有些生不如死!
后悔吗?
有点儿,不,自己不应该感到后悔,而是应该替她高兴才对。
她,相信就算是随便找一个,也绝对会自己要强上百倍,千倍,万倍。
她也一定会很快忘记自己,重新过上幸福安康的日子,生儿育女,从此有滋有润。
渐渐爬起,简直犹如行尸走肉一般双目无神,只是自顾自着扒拉着碗里的饭菜。
他在啃老,每天不是吃就是睡,简直宛如就是一台人肉的造粪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