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自己去好了,反正需要什么,自己更清楚。
刘晖在房间内等着,刘远出去不到二十分钟就回来,可是他觉得过了一年那么久。
“怎么那么久的?买了什么?”一看到刘远回来,刘晖就急不及待的问道。
刘远看看时间:“大哥,我才出去,来回二十分钟不到,我都是小跑回来的,你不能让我飞着回来吧,再说我也没那个本事呢。”
“嘿~那个,我不是心急吗?”刘晖摸摸头,不好意思地说:“老二,买了什么法宝回来?”
刘远把手中的东西打开给他看。
“这不是大米吗?我还以为是什么宝贝呢。”刘晖摇摇头,好像很失希望的样子。
那表情,就像一个人一夫当关,拖住强敌,好不容易盼来了支援,满心希望带个大炮来轰,要不带挺机枪来雪扫射也好,没想到丫的就拿了一把弓箭在射啊射。。。。。。。
“你这个家伙,以为鬼是人啊,人喜欢鬼不一定喜欢,就像你拿一个块糖和一个“爱疯”给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你看你是要糖还是要爱疯?”刘远耐心的解释道:
“能做成噬心鬼的,肯定是很古老的灵魂,古人说,人老精,鬼老灵,米在古代是很重要的,算了,说这些你也不明白,你在一旁看看就知道了。”
在刘晖惊讶的目光中,刘远把精米放在一个杯中,口中念念有词,然后拿出一把小银刀,本想往自己手上划去的,眼睛转了转,伸手对刘晖勾了勾。
“干嘛?老二?”刘晖一边走近一边奇怪的问道。
“别动,拿点东西。”刘远说完,一手捉拄刘晖的手,把手拉到精米的上方,用刀轻轻一划,那鲜血就一滴滴的滴入碗中。
这个刘可可不是自己妹妹,又不是自己的女朋友,现在有这么一个哥在这里,肯定是放他的血好过放自己的血。
血不仅人的精华所在,弄伤手指,还是会痛的呢。
这点小伤对刘晖来说,自然是不值一提。
看到血滴到差不多了,刘远把刘晖的手拿过,让他自己按住伤口,拿出朱砂在一张符纸上画了一个引魂咒,点燃烧着了,然后放在杯子的上方,让符化成灰,然后用中指把血、符灰还有香米搞在一起。
这就是小鬼们最喜欢的食物:血香米。
以精米为主,鲜血为辅,再以引魂符咒为引,三者联合起来,绝对吸引鬼类的无上神器。
刘远把那碗精心泡制的香米笔在床头,作了一个让刘晖远离并噤声的手势,静待着躺藏在刘可可心脏处的噬心鬼,等它忍受不住血香米的诱惑,主动走出来,只要它一离开刘可可的身体,刘远就是用一个小指头,也能把它碾碎。
那碗带有一点血腥味的血香米飘散着一股令人作呕的味道,站得几步远的刘晖不时捂了一下鼻子,对人是难闹,但是对鬼怪类,却有一股难以拒绝的吸引力。
那杯血香米刚放到床上,原来沉睡中的刘可可身体微微一动,好像什么苏醒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