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广表面欢喜,心中却是冷笑,整个北岛郡都要被郡主大人双手奉送给叛军了,自己就算是升到郡主也是白搭,难道叛军还会允许自己管理他们圣朝子民吗?
此行不需要带宝贝出来,丁广是又喜又忧,喜的是危险程度大大降低了,忧的是拿不出东西来跟杨丰讲条件带他们过海。但事已至此,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随后风管事把丁广一行人安排在郡主府邸旁不远的驿站休息,驿站是官府机构,负责接待过路官员的食宿,只是北岛郡少有仙朝官员过来,因此这里的驿站几乎成了摆设。
驿站里只有一个小院落,三间木屋,两名士兵负责看守大门,不过小院倒还算清幽安静。
丁广感慨,当初仙朝的观察使李死鬼到了北岛郡肯定就是住在这里了,没想到今天自己以府主身份也进驻此地。
第二天就要动身出发,丁广决定找个杂货铺买点东西,他身上还有50粒半两灵石,这钱留着也没用,到时候去了仙界大陆,那里的修士可只认下品灵石,也就是一两灵石。
其实他也有六枚下品灵石,只不过做成了手机充电器,而充电器给了耿憨。
他们三人就近找了个杂货铺,但是买什么东西却让丁广犯了难,他原本是想买一些符箓,可是吴华自己就是个制符师,当着他的面去买别人做的符,这难免有伤他的自尊心。
而且低阶中级的符箓、丹药以及阵盘都是死贵死贵的,其实低阶中级对应的修为的就是练气境界而已,但因为它们脱离了凡人可用的范畴,所以立马身价百倍。
这就好像瓷器,只要是官窑的,价格就比民窑的高出很多,即便两者的差别不大。
丁广在店里逛了一圈,突然招手叫过来一个伙计,问道:“你这里有上好的宝衣吗?”他在这仙界待久了不由得变得有些谨慎小心,考虑的主要是防御而不是进攻。
那伙计推荐了金蛛丝马甲,可是丁广他们已经人手一件了。伙计想了想,从柜台拿出一块黑乎乎的布料来递给丁广,丁广入手一摸,觉得软绵绵的,有点像地球上的棉料。
那伙计介绍道:“这是火鱼皮,乃是外海中的妖兽,此兽攻击力不强,有赖此皮,倒是防御惊人,且水火不侵,还能抵御部分真气,客人若是需要,小店可做成衣物,搭配客人本有的金蛛丝宝衣,可谓铜墙铁壁了。”
丁广心中一动,觉得这伙计说的有道理。于是问道:“我若是要一整套,包括帽子,上衣,裤子和鞋子,这样下来得多少灵石啊?要多长时间做好呢?”
那伙计闻言一惊,他请丁广稍等,然后跑到柜台跟一个老板模样的人小声嘀咕了几句。
随后那老板走出柜台,对丁广一拱手道:“这位客人若是要定制一整套火鱼皮衣物,得要十粒半两灵石,且要花费两天时间。”
丁广摇了摇头,说道:“我要定制三套,我们一人一套”,说着往耿憨和吴华他们两指了指,“而且我们等不了两天,最多只有一天时间,若是老板赶不及的话,那我们就只能作罢了。”
一件金蛛丝马甲是一枚灵石,他这一整套火鱼皮衣服要价十枚半两灵石,虽说火鱼皮的防御效果更好,但这个报价的利润应当不小,丁广也懒得还价了,什么都没有命重要。
那老板考虑了一会,说道:“也罢,在下就连夜赶工,定要帮客人做出来。”丁广呵呵一笑,心想还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丁广要求把衣服做成贴身的劲装的样式,这样方便活动,而且衣服和裤子都要留有大量口袋放东西,他们三人身上乱七八糟的物品太多,把衣襟塞得满满当当,取用也不方便。
鞋子要做成靴子的样式,这样可以放入一把匕首。而帽子要用两层火鱼皮做成泳帽的样子,紧紧套在头上,不会因为任何情况而掉下来,头部的安全是重中之重。
待伙计帮他们量好尺寸,丁广要求把做好的衣物送到驿站。还剩下二十枚灵石,丁广花费了十枚灵石给耿憨配了个“手电筒”。
吴华原本就有一个手电筒,而丁广的指灵阵盘也可以充当手电筒,这次去封印大阵,估计又是暗无天日的环境,照明比什么都重要,因为它相当于自己的眼睛。
剩下十枚灵石不能再用了,丁广手上很多阵盘,阵旗都要用到灵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