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她说不喜欢张景,林子耽还以为是身高的问题,毕竟这丫头穿着平跟鞋都要比张景高了,再穿个高跟鞋,就跟自己差不多了,现在人家明明白白告诉你,不是身高的问题,是钱太少的问题。
“谢谢你那么直白的告诉我这些,不过,我还是得回去考虑一下。。。”林子耽可不敢随随便便就做出决定,这件事情他完全没头绪,但是如果单凭爱丽丝的外表和身材条件,
投资她应该不会亏本,只是他还是要问问约瑟夫的意见,并和张景透个底儿,别等一下新的生意没做成,原来的合伙人也拆伙了!
。。。。。。
把爱丽丝送走之后,林子耽在美食街上晃荡了一会儿,想找个什么地方吃个午饭,然后接着回图书馆奋斗一会儿,再去上下午的专业课。
爱丽丝的提议在他脑子里盘旋着,他一时间还真的没什么头绪,最主要是他对模特这个行业完全没有接触过,除了可以见识到形形色色的美女,其他的,他一点概念都没有。
走着走着,他走到了一处卖薯条的餐馆门口。是的,这家小小的店面,里面只放了两张桌子,专门卖薯条,而且只有一种薯条,价格卖的还比普通的薯条贵上一两倍,
但是客人却络绎不绝,林子耽仔细一看才发现,这家小店还真的很有特色,他们家虽然只卖一种薯条,里面的蘸酱却有十几种之多!
林子耽驻足观察了好一会儿,发现来吃的大部分是周围的学生或者是一些年轻的过客,也有不少像他这样观察了一阵子忍不住上前买一份尝尝的。
林子耽站在人群中排着队,就他观察这么一小会儿,忽然来了一大拨的年轻人排在了他前面,看样子也是周围的学生,各个兴高采烈地讨论着哪一种蘸酱比较好吃。
林子耽大概等了15分钟才吃到自己买的那一份儿,要了最普通的番茄酱和一份培根胡椒炒酱,一份薯条加了税竟然花了七块多美金,平常麦当劳一份中薯也才$2.69。
林子耽为了观察,所以一直排在了最后,前面那拨人买完走了之后,之前坐在店里吃的几个顾客也走得差不多了,林子耽正好抢到了一个位子,坐下来认真地吃了起来。
香喷喷的薯条刚炸出来的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拿出一根,蘸着老板配好的小盒子里的酱汁,哇呜,林子耽吃了一口之后,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来吃了,味道真的和麦当劳肯德基里卖的薯条不一样。
这包薯条根根都很粗大,有的甚至还能看到土豆龟裂的皮,但吃到嘴里却是满满的酥脆和幸福感,尤其是在这样微寒的天气里,有一种被温暖包围的感觉。
林子耽坐在这里吃了大概20分钟,吃的洋人老板,不停地看他。其实10分他就能吃完了,只不过他并不仅仅为了吃薯条而来的,他只是想看看这个巴掌大的小店竟然可以用如此的创意来赚钱,这真的是个有头脑的老板。
吃完薯条,林子耽终于慢吞吞地站起来,把位子让给了一个等在边上拿着厚厚一本书看的女学生。
创意赚钱,永远比循规蹈矩地赚钱容易一些,林子耽今天吃了份薯条,忽然也有了一个大胆的创意,但这个创意也只是在他的大脑里来回过了这么一遍,还没来得及想的太深入,就已经到了学校的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