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塞,看他们这般,定是相爱已多年。”卷堆啃着一个花红跟旁边说道。
“不是,他们认识只一个时辰不到。”旁边一个声音答道。
而卷堆丝毫没有觉得异样,因为记得一直跟在他身边吃遍各桌的是更云。
“哦,原来是一拍即合,能有好下场么?”
这下,卷堆的问题没有得到立即的答复,一个身体渐渐从他肩后贴近:“下场?到了半城谁讲究这个,尽兴!”
伴随着声音,一股热流经过耳畔蹿入脖颈,声音刚落他就感到自己的一边屁股被狠狠地捏了一把,并且没有很快放开,他全身毛孔都提到了极致,屏住气息朝那手的主人看去……
眼前是一张十分俊美的脸庞,眉若青峰,眼似溪涧,似有若无一抹暖笑让人觉得甚是邪气。
世间纵有一万个想不到,卷堆认为从不包括自己竟被一个男人调戏了,身体的每一块肥肉瞬间全绷成肌肉尽量往骨头上收缩企图离开那只“爪”。
那只手微松后又使劲捏了一把方松开:“臀部肌肉力量不错!”
说罢,那人又好像很嫌弃似地将那只手在卷堆身后的衣衫上擦了两把,再次瞟了两眼刚刚捏过的地方然后慢慢离开。
卷堆惊得失魂半晌,把他叫回来的还是更云。
“你发什么呆呢,听到没,马上可以去抢房了,叫上寸言他们务必每人抢到一套,多余的可以租出去。”
“更云……”卷堆也不理会更云的话,巴巴地看向他,身体维持刚刚的姿势,一寸肌肤都不动,尤其夹紧了屁股。
“怎么啦,你拉屎在裤裆里了?”更云说着便拉着他的衣服检查起来。
“我被人吃豆腐了。”
“谁啊?”更云的表情仿佛接了一个惊天炸雷,卷堆以为他也为自己打抱不平,刚想作进一步的煽情,不料更云继续说道:“哪个女的这么饥不择食,野兽居然输给了你?”
“不是女的,是男的。”
更云差点没被自己刚吸进去的空气给呛死,本想拍拍他给点安慰,忽想到什么立马又把那只手缩了回来。
“快,分头行动。”才耽搁几句话的功夫,人已如潮水般向各个出口涌去。
“行动什么?”卷堆还没听明白怎么回事,更云已几下就钻进人群里不见了踪迹。
本是那个成亲的男子宣读的半城规矩,可惜那时对于卷堆来说非同一般,所以他没听见。
原是这样的,半城跻于半山腰,每年只为一对结婚的人举行婚礼:无需媒妁之言、无需嫁妆聘礼,更不必繁琐的礼节。只需在每年满城荼蘼花开的时候捉到每年仅有一只的荼蘼花虫献祭给这里的山神,便可以有举城同贺的婚礼,在半城被称为“伴礼”。注意,是只要捉到荼蘼花虫的两人,没有限制性别年龄的。
所谓的举城同贺其实是谁都不认识谁的陌生人。
半城有着举世无双的房子。举世无双的原因在于这里虽处半山腰,但最不缺的不是泥土是石头。半城所有的房子都是石头建成,所有的道路也都是石块铺成。更奇的是半城的山耸入云端,没人知道有多高。
依规,半城每年都会更换所有城民,每一年在这里举行伴礼的两人就是这一年的城主夫妇。上一年的城主夫妇中会有一人来主持完伴礼后,由新的城主宣布半城规矩。
这规矩当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上一年的城民已在同一日全数撤走,新来的城民可以任意选择自己中意的房子,以最先到房门前拔下那套房子的钥匙为准。
选到房子的就可以安心在这里居住一年,而没有选到的也要在当日就离开。
由此可知,哪是什么任意选择,分明就是抢。
另外,举行过伴礼的两人有效期就只有一年,一年以后各自悄然离开,无需作别,自此不再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