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里,林霄只见过她一次,还是在战事告捷之时,皇帝派他去慰问大军。那是他第一次见到林颔缮穿军装的样子。
平日里她是妩媚的,是美得不可方物的,而穿上军装的她,英姿飒爽,明明那样瘦弱的身子,套上了盔甲,站在烈烈黄沙中,竟是那样孤傲又绝艳。
她对林霄一笑,四周万物都失了颜色。她说:“三皇子,我们又胜了。”
是啊,又,胜了。
自林颔缮随了军队,献计献策颇得将军赞赏。
那老当益壮的将军在军报中也从不吝啬对她的夸赞。道是区区女子,却有着旁人不可多得的头脑,顾虑周全,举一反三,纵使对方有一百种佣兵之策,她也能迎面想出两百种对策。
当然,这话是说得夸张了。不过,林颔缮的才德,是军中有目共睹的。
林霄迎面走上去,伸手想同那些年一样摸摸她的脑袋,可是冰冷的盔甲反射的光线晃了他的眼,他的手就那样突兀的顿在了半空中,待到他视线清晰去看林颔缮的时候,他才惊觉,她和自己记忆中的小女孩儿已经不一样了。
眉目五官中还有那些年的影子,可她更瘦了,没有那么白了,更精干了。他眼里的心疼都快从他的眼眸里溢出来了,可他的手最终只是轻轻落在她的肩膀上,拍了拍,道:“我的颔缮,越来越厉害了。”
林颔缮不着痕迹地侧了侧身,错开了林霄落在她肩膀上的手,脸上的笑容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抹冷色,她说:“还没有恭喜三皇子新婚快乐。”
林霄一愣,皱了眉头,有些不解的说:“我何时新婚?”
林颔缮冷笑一声,冷嘲热讽地说道:“三皇子不是上个月才与那常家小姐成亲,也就才上个月而已,上个月就称不得新婚了?”
林霄简直苦笑不得,抚了抚额:“你从哪儿听说我新婚的?常浅萱嫁的人又不是我。”
谁知林颔缮根本听不进去:“我听旁人说,常家小姐与皇子大婚。常家小姐与你是有婚约的,不嫁给你,难道嫁给二皇子?”
林霄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道:“她还当真就嫁给二皇子了。”
这次换林颔缮一愣,她知道常浅萱喜欢的人并非林霄,却不知常浅萱喜欢的到底是谁。
林霄看着林颔缮迟愣的模样,笑得更放肆了。笑过之后,又向她解释道:“常浅萱喜欢的人,一直都是二哥。我虽与她有过婚约,但不得不承认的是,她嫁给我,并不会幸福。再说二哥与她两情相悦,我自然要做出表态。”
林颔缮半张着嘴,好似还没有缓过神来。
半晌之后,她像当初临行前那般,又问了他那个问题。
“你喜欢常浅萱吗?”
“喜欢,可喜欢的东西,未必要强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