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急事?特事?”
陈逸一下傻眼了,这急的什么呢?
“嗯,我还真问了,法官态度很好,他举例说,像拖欠民工工资啥的,都是特事急事,他还说速败比拙胜好,他这也是为我们当事人好。”
“那就上诉,拿他们的录音去做鉴定吧。”
“没有法官批准,怎么拿得出来?人家说了,没必要。”
陈逸一听,差点吐血,闷了一下才说道:“好吧,让我再考虑一下。”
律师走后,陈逸立即给霜雅打电话,这时我们正在闲聊着陈晓鸥的事。
霜雅一听陈逸说的,也傻眼了,挂了电话后,和我说起这事来。
我很平静的说道:“你好像觉得很不可思议?”
“是呀。”
“人心啊,人家法官相信商会会长的话,判决就这样了,即使是后来能证明是错了,那也是认知上的错误,不是人为错误,没有责任的。”
霜雅和明净雪都愣住了,她们很不明白。
甚至表示听不懂。
“这就是司法的自由裁量权,证据要不要采信,要不要鉴定,都是法官说了算。法官还可以按自己的意思适应罪名,如检察院起诉贪污罪,法官可以判盗窃罪。”
“那人家在做贪污罪辩护的都白瞎了?辩护权呢?”
“噢,不说这些,现在是陈逸这个案件,她的章程是和我们的一样的吧?”
“对,她已经按我们的改了。”
“那就是股权和经营权是分开的了。”
“是啊,怎么啦。”
“也就是说,这个判决并不能影响到陈逸的经营权,这问题就不大了,让她有时间时带公司章程和判决过来大家一起研究一下吧,先不要急。”
“嗯,我这就给她打电话。”
陈逸这公司,差不多就是她的个人公司,有经营权的只有她和卓丽明,官司打输了,损失的只是要分吕海洋的股息,不会伤筋动骨。
但事情没这么简单,等到陈逸拿着材料过来时,诉讼中没有提到的经营权,判决中还加了括号包括相应的股息和经营权。
按程序规定,没有经过庭审质证的,是不能作为证据被采用的,而没有当事人请求的,更不可能作出判决确权,试问,这谁的请求呢?不是原、被告的请求,这算什么呢?
这连我也愣住了。
我建议换律师,而且是要从省城请资深律师来上诉,除了我说的这些外,还要让律师就其他方面多看看。
我安慰陈逸道:“即使他有百分二十五的经营权,也不能影响到你什么的。”
“这不胡闹吗?我咽不下这口气。”
“没关系,等公司打完再说,到时一并向中央监察举报。”
“嗯,你不看好这官司前景吗?”
“我在想的是,他们敢这样做的背后依仗是什么呢?是能一手遮天?还是一审就是终审?”
“鑫总考虑的比较周全啊,这之前我都没有想到过会有这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