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门外窗外拥着很多人,也听懂了。
好几个人开始拍起手来:
“好!就不该给他认!”
“就是,天天好吃懒做,还想好事都让他沾了!”
“我说呢!天底下有这等好事,小的时候不养孩子,如今孩子发达了倒想认,谁给他的脸!”
“嗬!他之前还说呢,要是冠军不认他,他就天天去电视台说冠军的不是呢!”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议论起来。
路寡妇抱着孩子窜到窗口边骂:“走!出去,关你们什么事!你们就是眼红,我家出了冠军你们眼红,眼红死你们!”
有人笑起来:“眼红?路寡妇你算个屁啊!就算这冠军是林湖宝的种,难道还是你生的不成!人家康彩珍去认还差不多!不要脸!”
“哈哈哈哈,可不是呢!笑死人了!”
“路寡妇你就安分点吧,有本事继续和林湖宝再生出来,也培养个冠军,那就是你本事!”
“就是说啊,要是他们这种能把冠军认回家了,那大家都要出去丢女儿了!搞什么嘛!”
路寡妇就算心里再不甘,但毕竟这会儿人多,她自己思量着吵不过,只好转头和林湖宝嘀咕:
“湖宝,不可能的,他们是吓唬我们的,我们,认!那个冠军都那么大了,又不是吃奶的娃娃,怎么可能要我们出钱养?就算真要我们出钱养,也是她自己出,羊毛出在羊身上!”
林湖宝这种人,是典型的没有肩膀的人,有人能帮着出主意,他就不动脑子了。
林湖宝撸了撸脖子,对唐志新说:
“我,我,反正卖不是我卖的,但我,我自己的女儿,我咋能不认呢?你别吓唬我。”
“我吓唬你?我们都是照法律办事,我吓唬你?”唐志新脸抽了抽,把手铐掏出来放在桌子上,往窗外喊:
“乡亲们,大家伙都看好了啊!可得给我们作个证,我们可不是随便执法的啊!现在呢,林湖宝说了,这女儿是他的,他得认,但是我们也要先照章办事。首先,虽然这孩子不是林湖宝卖的,但是他参与了,那,看好了,我这儿有份口供,是当年亲眼看见他和他娘把孩子抱出来的人写的。”
唐志新把一份按了鲜红手印的东西往外扬了扬,人群里“嗡嗡”声很大。
有妇女说:“可不嘛,他之前在仓库也这么说的!他还得意呢!”
有男人说:“对对,对对,我也听见了的!”
唐志新继续高喊:“现在,还有这位粤省民/政上的同志来核实了,当年孩子是被人捡了,才活下一条命,但最终也是到了福利院。那么,林湖宝确确实实是犯了遗弃罪的。这种犯了法的,我们把他带走,是对的吧?”
众人呼应起来:“对对,带走!”
“就是!拷走他,让他吃官司!”
唐志新就把手铐一甩,往林湖宝右手上一套:“走吧!等判了刑,罚了款,你再寻思认女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