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的不是一个打火气。
而是他的心。
徐建华离过好几次婚,途中也不老实,经常在夜总会和酒吧这种地方厮混。
属于喜新厌旧的典型例子。
可唯独这个打火机跟了他二十几年,见证了一个男人年轻到成熟容貌改变所有过程,也见证了他所有的荣辱得失,他换了无数东西,唯一没有换个这个打火机。
现在。
他的信仰碎了。
碎的四分五裂。
这个打火机并不是他买的,而是一个女孩攒了好几个月买来送他的,那是年轻时的徐建华第一次收到这么昂贵的礼物,之后这个打火机莫名其妙成了一款限量版奢侈品。
也许。
有的人,眼光就是那么好。
很精确的买到拥有很大升值空间的东西。
只是有些缘分,就像残烛般,经不起丝毫的风吹雨打。
失去了自己最喜欢的人,之后所遇见的人,都变成可遇见也可不遇见的随意之人,没什么重要的,而人生也像失去了一抹最绚烂的颜色,变得异常需要用各式无关紧要的色彩来填满空白市的人生。
看着徐建华先是抱怨一通,然后又一言不发的离开。
李牧一脸古怪。
“别说话”
李牧狠狠瞪了走过来的秦暮雪的一眼,率先开口道“工作给你了,再提其他要求,别怪我不客气”
说完。
他打开车门,直接开车出了地下车库。
车子开到中南路时,李牧将车子停靠在路边,拨通了徐建华的电话。
“打火机多少钱,我转给你”
无论他与徐建华关系多好,既然打坏了别人东西,赔偿是一定的。
“不用”
电话里的徐建华迟疑了半晌,回道“也不是什么多金贵的东西,不过是一个念想,碎了也就碎了,其实我早就想摔碎它了,不过一直舍不得,现在借你的手也算得偿所愿”
“初恋送你?”
李牧问道。
“嗯”
徐建华没有隐瞒,可能他现在也有一点倾诉欲。
所以一边开车,一边和李牧说了起来,道“二十多前的事了,也不是什么大事,都是我自己没出息,给不了丈母娘想要的未来”
李牧有些想笑。
不过他现在还不是笑的时候,接着李牧就听到徐建华继续道“死活不同意她女儿嫁给我,最后没办法,只能一拍两散,她挺好的,也挺喜欢我,就是对我没信心,不过这也很正常,毕竟谁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与其违背父母的意愿嫁给一个不确定未来的男人,还不如按照父母意愿嫁给家境不错,一眼看去就有一个未来基础的男人,婚姻不一定需要爱情,但一定需要物质,真情感动不了别人,只能感动自己,所以李牧,我以我人生经验,可以明确告诉你一点,男人就要做风,做一个不被定义的风,别停驻在某个固定的地方,因为爱情归根结底都是玻璃做的,只要被生活轻轻一碰,就会支离破碎,而且你所谓的婚姻观,都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为男女之间所产生的情绪和感受就像空气一样都是流动的,别把一时的感情错当永恒,相信我,你现在掉头陪我去酒吧,会发现不一样的你,像烟火一样点燃宁阳市的天空,绽放出让无数女人无法抗拒的璀璨”
一口气,说了一堆似是而非的话。
就在李牧以为结束时,徐建华开始催促道“时间宝贵,请勿浪费,赶紧掉头,我在三阳路等你”
“好”
李牧点头答应。
然后一脚油门,加速向家行驶。
与此同时。
徐建华将车停在三阳路一家超市门口,花两块钱重新买了一个打火机。
给自己点了一支烟。
一边抽烟,徐建华一边扳开车内后视镜,看了看自己的长相。
随即。
嘴角露出一抹得意的笑意。
四十多岁的男人,果然魅力无限,任他李牧意志再坚定,照样败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之下。
今晚。
醉了也不归。
男人就需要经常花点小钱,让自己多开心十分钟。
男人的快乐。
大多从损坏身体健康中获得。
抽烟。
喝酒。
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