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年轻男人应该还不到三十岁,面容英俊,五官轮廓很有立体感,高眉骨,深眼窝,挺鼻梁,虽是黑发黑眼,外加黄色皮肤,但从面相来看,显然有一部分西方人的血统,应该是个混血儿。
女的要比男的稍稍年轻一些,肤白貌美,眉眼柔和,是纯正的东方人,但却将头发染成了时尚的红棕色,身上的挂饰配件也比较多,耳环项链戒指通通都有,全部都带有大粒钻石,晶莹璀璨。
这两个也不知道是哪个富贵人家走出来的公子小姐,光是那一身穿着打扮就价值不菲,尤其是那个女的,全身上下的首饰钻石加起来,少说价值几百万。
商务舱里面就那么一些乘客,很少有人说话,并不算嘈杂,夜星宇要求换座的声音能让很多人听见。
那个混血年轻人回过头来看了一眼,就对着身旁的女人贴耳嘀咕了几句,那女人点点头,随后对其中一个保镖吩咐道:“把座位换给他。”
夜星宇含笑称谢,让侯晓坐过来到他旁边。
混血年轻人解开安全带站了起来,面带微笑,主动向夜星宇伸出手掌,操着纯正而流利的中文说道:“我叫托马斯,中文名字叫做李洋,很高兴认识你!”
他一站起来,就显得个子很高,竟然比夜星宇还要高出一小截,近乎一米九,并且体格匀称,肌肉饱满,不出意外的话,绝对是一个习武之人,并且还是有所成就的那种,比那八个保镖加起来还要厉害。
夜星宇还没坐下,便也伸出手来,跟李洋握在一起,嘴上回应道:“我叫夜星宇,夜晚的夜,英文名字暂时没有。”
握手礼最先源于西方,是中世纪时期骑士之间表示友好的方式,到了现代社会便通行于世界,成为最普遍的礼节。
在握手之时,力度要适当,两个男人之间可握得稍紧一些,以示热情,但如果用力过猛,那就不是表达友好善意,而是挑衅和较量。
李洋握手的力气很大,手如铁钳一般,普通人可受不了他这么捏,如果在他掌中的是几颗核桃,那么必将粉碎。
夜星宇却像是一点感觉也没有,脸上保持着微笑,手掌如钢铁浇铸,丝毫没有变样。
李洋把手放开,饶有兴致地看着夜星宇,朗声说道:“我听说过你,你在不久之前一战扬名,令人佩服,我也希望跟你比试一场,可以吗?”
——好家伙!怪不得一上来就捏核桃,原来是想干架啊!
对于这种无仇无怨的挑战要求,夜星宇通常都会拒绝,这并非怕事,而是没有必要。
他要是不停地打,不停地赢,就会不停地有人上门来找麻烦,没完没了。
人红事非多,不管他怎么做,相信都会有各种脏水泼过来,喷子杠精键盘侠,这些总是少不了,只要有人带节奏,肯定会惹来一些闲言碎语,不见得是好事。
所以夜星宇很干脆地摇头拒绝了:“不好意思!我不会跟你打!”
李洋微微一愣,他故意在握手时挑衅,就是想激起夜星宇的战意,没想到却被一口回绝,都不带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