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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九章 扯回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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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对大山的敬畏,怕打猎会冒犯山里的神仙。

不仅血不能叫血,猎刀、猎枪等刀兵也不能按原来的名字叫。

猎枪叫喷子,猎刀叫贴腕子,别的东西也各有各的叫法。

“大志哥,先别过去,大公猪身上劲儿足,小心扯回关……”

看到陈大志说着话,就笑呵呵的搓着手要走过去补刀,陈凌赶紧将他拦下。

果然就在陈凌话音儿刚落下,卧在地上的大公猪疼的红了眼,甩着脑袋就对两只狗拼死反击起来。

结果它这一用力,没对两只狗造成什么伤害,反倒是让黑娃把它的耳朵咬了下来。

紧跟着小金也刺啦一下将它卵蛋连根咬下,只剩下孤零零的猪枪了。

这两处位置当即就血流如注,跟关不住的水龙头似的,热血汩汩往外冒个不停。

而这头大公猪,嘶嚎着惨叫着,向前又冲了一段距离……

就彻底歇了。

躺在雪地里凄凉、悲惨的叫着,声音越发的小,不复之前的中气十足,身上的力气也跟瘪了的气球似的,缓缓把气泄了出去。

“娘的,这大公猪就是难应付,这样了还能扯回关。”

陈大志摸摸脑门的冷汗,只觉一阵后怕。

大猎物扯回关是最要命的。

扯回关,和定死关相对。

带狗撵山,遇到猎物后,猎狗与猎物大多数是边追边打,一路厮杀不断,能迫使猎物停下,这就叫定关。

如果定了关后,猎物又溜掉了,这个关就叫定空关。

放空了的意思。

但要是猎狗能够迫使猎物原地不动,可以是逼入死角,也可以是群狗将猎物干趴下,放倒在地,这就叫定死关。

每当猎物定了死关,那就是猎人登场补刀的时刻了。

而刚才那个眼看着像是定了死关,但猎物还有反抗能力,能抽冷子给你一下,或者趁人不备逃跑,这就是扯回关了。

大概意思是还能跟人拉扯,且容易给人苦头吃。

“是啊,这大公猪的性子太过暴躁凶狠,临死前只要还有一口气,就得小心……”

陈凌咧咧嘴,眼睛不断观察着野猪的情况。

野猪太猛了,万一临死给人来一下子,那可受不了。

现在这头大公猪前腿窝插着箭,肚子上被喷子开了血洞,后腿瘸着,耳朵和卵蛋还被咬掉了,淌着血。

眼看着出的气多进的气少了,陈凌便抄起钢叉,踏步向前,拧着钢叉狠狠捅进野猪的前胸。

这里的皮可是薄多了,也软多了。

热血飞溅之中,陈凌连着捅了四五下。

然后这个大家伙就四肢抽搐,滚烫鲜红的热血很快就在雪地上溶出一滩刺目的红色。

野猪成功拿下。

两人都松了口气。

“我先喂狗,祭香火,大志哥你回去拉个板车过来吧,这么大块头咱们两个弄不回去。”

缓了口气后,陈凌说道。

他是身上有把子力气,但是这猪身上血流的太多了,要是扛回去,那家伙媳妇刚给做的棉衣就不能要了。

“好,那俺去拉个板车。”

陈大志二话没说,把喷子给陈凌留下,自己拎着斧头下山去了。

剩下陈凌自己之后。

他先是用猪血混着猪内脏摆成一堆,放在山道旁的石头上鞠躬拜了拜。

这是打到猎物后,给土地爷爷的一份香火。

再往西到风雷镇那边就是拜山神爷爷,是一样的道理。

至于他们这里,听人说好像是秦岭的大山神娘娘没给派山神,也有说山神跑了的。

总之,陈凌拜完土地爷之后,才开始喂狗。

他没下命令,两只狗猎完猪之后,就在雪地里蹲坐着,也不走近。

等他发话了,才过来把地上的猪血舔食干净。

这是陈凌教它们的规矩。

本来他舍不得对两只狗下狠心去训的,就跟宠爱孩子的老父亲似的,舍不得打,舍不得骂。

但是村里第一次闹狼过后他改变了想法。

两只狗遇狼就兴奋,那次村外狼多,他没发话就硬冲了出去,搞得他担心不说,村民们也很被动,想开枪打狼也放不开,怕伤到狗。

幸好那次它们表现出彩。

不过回去之后,陈凌就下定决心要给它们制定些规矩,不然太随意以后要出事的。

两只狗的聪明懂事也没让他失望。

教了几次后,就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了。

“猪肚和苦胆留下,其它内脏都是你们的,开吃吧。”

两只狗立马放开架势,低头一阵狼吞虎咽的猛吃。

这就是打完猎,给猎狗的奖励了。

习惯之后,慢慢地它们会越发向往上山,渴望捕猎成功后的收获与奖励。

若是不给猎狗奖励,就会消磨猎狗的积极性,长此以往,好狗也要养废掉。

陈凌家的狗虽然是例外,有超出普通范畴的智慧。

但该有的奖励是必须要有的。

……

腊月十三的晌午,陈凌和陈大志把整头大公猪拉回了家中。

从村里路过的时候引起了一大群村民围观。

“瞧吧,俺说啥来着,就是宝栓三个太草包,人家富贵和大志两个就能把野猪拿下,他们三个都是年轻力壮的娃娃,也拿不下个野猪,就这还去捡夹子?都不够丢人的。”

“是啊,碰到野猪拿铁锹拍,拿刀上去砍,这有啥怕的?”

“嗨呀,说那个没用,他们就是怂包,换成俺上去一刀就给捅死了。”

“……”

村民们闹哄哄的,你一言我一语。

有人是故意这么说的。

而有的年纪小的是真不知道野猪的厉害。

当然了,大部分是故意的。

无非就是惦记大队枪库里的那几杆枪。

近两天又是狼又是野猪的,有人又开始忍不住手痒痒了。

正好大雪封山,有枪的话既能上山过把瘾,又能在年前打些猎物,多好的事。

现在这么一嚷嚷,立马就有人上钩了。

说野猪多厉害多厉害,别说刀子了,那野猪皮连斧头都砍不破。不信?不信你试试去。

对方就说试试就试试,你能从大队取来枪,我这就跟你巡山去,谁怕谁是孙子。

陈凌不管这些人乱七八糟的想法,野猪拉回去后,他给陈大志分了二十斤肉和一个猪头,之后就自己在家把猪身的各个部位分拆卸好,用钩子挂起来,等着啥时候雪化了,能进城了,准备拉到县城卖去。

至于吃,这大公猪的肉他是不吃的,味道大,难处理,哪有自家养起来的小野猪味道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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