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县城地界才放缓速度。
它也知道,人多的地方不能太放肆,不能不管不顾。
但是没想到,小青马刚把速度慢下来,只听前方一阵鹰隼的啼鸣,与鸽子的叫声传来。
陈凌赶紧勒停小青马,循声望过去,只见一处民居的房檐上,赫然落着两只鸽子。
而鹞子更像是个大爷一样,正落在房檐外的电线杆子上,悠然自得的梳理羽毛呢。
这架势把陈凌差点看傻眼。
“我嘞个去,我还以为你们飞累了,在后边停下歇着呢,没想到眨眼没看见,这就飞到前边来了。”
“咕咕”、“咕咕”……
两只鸽子鼓着嗉囊在房檐攒动的脑袋你来我往的大声叫了起来,仿佛是等的久了等无聊了,两个家伙互相争斗嬉戏了起来。
“妈的,你们这是笑话我吗?”
陈凌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走,头前开路。”
这三个家伙才闻声而动,振翅飞向天空。
去了趟黄泥镇,陈凌看了看些次品衣服以及布料的质量,当即就决定全部要了。
其实王庆忠的意思是没准备要太多。
但是陈凌来这边一看,质量还挺好的,哪怕是次品,也都不错。
既然如此全要了得了。
次品虽然他不会当成正品卖,但是让王庆忠他们在风雷镇那边先低价卖,赶赶集也不错。
毕竟那个啥文化衫还见不到钱。
而风雷镇外边呢,码头上干体力活的人不少,次品便宜点卖完全可以。
“东西还算不错,下午我开拖拉机过来装车。”
和韩闯兄弟俩说了声,就又骑马返回县城,到了城南小院之后,让小青马和鹞子、鸽子先歇歇,歇完喂点水。
陈凌就拿出锄头,把一片野草除掉,在院子南半边儿的菜园子里撒了些种子,浇上未曾稀释的灵水。
青葱的秧苗便开始疯长,开花、结果,果子很快就变成了一个个黑绿色的大西瓜。
陈凌蹲下来,挨个敲了敲,听了听声响。
这黑西瓜不比那种花皮西瓜,皮太厚,听不出来熟没熟。
于是就随便挑了一个出来,打开一瞧,西瓜皮有两指多厚,瓜瓤很红,子少肉多,光看品相还算不错。
可陈凌切了一块尝了尝之后,却轻轻皱起眉头。
“啧,这味道,还是不太行啊,用灵水催出来的口感都比外界的普通西瓜差一点,这次的嫁接有点失败啊。”
这黑皮西瓜是他用冬瓜嫁接出来的。
继承了冬瓜的优点,皮非常厚,经得住长途运输。
而且个头大,一个西瓜平均十几斤、二十斤,大一点的甚至能达到四十斤。
但是吧,也有冬瓜身上来的缺点,就是不怎么甜。
别说外边种了。
就是洞天内部栽培,甜度也不高。
“现在长途运输的问题解决了,口感又成了新问题……”
“难道还得在洞天里头再培育几代才行?”
陈凌还是第一次体会到在洞天里种东西没种成功的滋味。
“唉,看来日月洞天也不是万能的啊,不能瞎搞……”
“不过这也没啥,回去换着花样,再培育几代试试。”
陈凌摇摇头,对小青马招招手:“过来,剩下的交给你解决了。”
西瓜没种成功,但是桃子培育的还挺成功的。
或许这跟在洞天内的生长时间有关系的。
桃树是陈凌刚得到洞天就种进去的。
生长时间长,现在都成了一片桃林了,可以说是一个自然繁育优化的品种。
“怪不得后世也就小日子那边西瓜新品种搞得多,每年他娘的限量的卖,原来这东西没我想那么简单。”
“说到底,还是桃子培育起来比较简单啊。”
陈凌从洞天摸出来一个桃子,洗了洗,掰开后,果肉是深红色的,非常奇特。
尝一口,汁水四溢,甜美多汁。
这种奇特的桃子,外表与普通桃子没什么区别,但是果肉的颜色却大不相同,是一种罕见的深红色。
这是陈凌用野生樱桃树嫁接的。
只培育了两代,就出现了这种奇特又好吃的新品种。
“这个品种不错,明年在果园给桃树嫁接一下,以后就当新品种卖,比现在的强啊。”
陈凌暗暗思量着。
然后把地上的西瓜收起来,收到洞天里,又从洞天搬出来一个大冬瓜,奶奶的,冬瓜嫁接西瓜没弄成,那就回去中午炖大锅菜吃。
回去路上,又绕道转去电话亭,给大舅哥王庆文打了个电话,让他和王庆忠明天到镇上等着,自己会送一车衣服和布料到风雷镇。
通知到后,也不管边飞边玩的鹞子和鸽子,一路纵马疾驰回家。
刚到家,就见老丈人抱着儿子嚷着什么,高秀兰还拿着一根大竹竿骂骂咧咧,一群狗在山坡上跑来跑去,汪汪叫个不停。
王素素则是仰着头看着天空,拿着鹰哨在那儿吹。
“怎么了这是?”
“阿凌你回来了正好,咱们家鸡让老鹰吃了好几个,这鹞子也不在家,好几个老鹰一个劲儿在天上打转,赶快想想办法吧。”
王素素见他回来,急忙说道。
在麦收或者秋收之后,庄稼收割完毕,田野上的野物就没了藏身之处,很多山里的老鹰便会趁机飞来,一早一晚天气凉爽的时候,在田野上来回盘旋,寻找猎物。
这是很常见的事情。
二秃子也经常会参与进去,变变口味儿,陈凌还经常带着儿子看那些老鹰。
没想到今天,这些老鹰没在田野上打转了,居然跑来抓他们家鸡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