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里显然常有人走,地面上都被踩出了一条条小路来。
就像田字格一样的,大概一个田字格的一横一竖,占地十几米不到二十米的样子。
这样仿佛山田的小路,给了王婶子一点点的安全感。
沈易遥带着王婶子走这条路的时候,很好运气的遇到了一只兔子。
王婶子见到兔子跟她家男人差不多,眼睛就完全盯在了兔子上,手里握起镰刀就只盯着兔子追了。
沈易遥在一旁看得直叹气,她算是明白了,王忠义那天是怎么出的事儿了。
当初他跟着那几个“伴儿”,来的不是这种比较安全的地方,为了能够见到更多的猎物,他们去的地方本身就临近了深山边缘。
王忠义当时应该也是这样子,看到了兔子就什么都忘了,眼睛里只有兔子,且手里拿着镰刀,不是想把兔子打晕,而是一镰刀劈下去……
着急之下,那一镰刀劈在兔子身上,想一想也能知道有多惨烈。
浓烈的血腥气,不仅可以刺激得人肾上腺素激增,对于动物来说更加的敏感。
不管是不是色盲的动物,都对红色极为敏感,对血腥气都有十分明显的应激反应。
这很奇妙,是血液本身带来的影响,也是动物兽性的本能。
沈易遥冷眼看着王婶子追着兔子,动作飞快,做农活的体力和彪悍,在这个时候就体现了出来。
那下手的茬楞劲儿,连沈易遥都自叹不如。
她可能……还是挺在意外在形象的。
沈易遥默默地想着。
在兔子被追得惊慌失措,四处乱窜,有好几次一兔一人都险些撞树的时候。
王婶子终于得了一个出手的机会,她猛地一镰刀挥了过去。
让沈易遥刮目相看,并明显表示出惊讶的是,王婶子出手的那一瞬,似乎也反应过来了,镰刀的刀刃并没有对准兔子。
她用了背面去打。
这一下打的快准狠,直接打在了兔子的后颈子上。
“砰”的一声。
以沈易遥的耳力,甚至听到了骨裂的声音。
这一声听得沈易遥牙酸,浑身一个激灵。
王婶子却是一脸的兴奋,上前一把揪住了兔耳朵,累得呼哧呼哧的,把被她砸得脑瓜子嗡嗡的,身体抽搐如同癫痫的兔子给丢进了背筐里。
沈易遥:……
好家伙!
她只想说好家伙!
王婶子这身手,明显比她家那口子强百套啊!
虽然她一开始大概跟所有的外行一样,只想着能弄死猎物就完事儿了。
但正的可以得手的时候,她又突然反应了过来,并不是那么回事儿。
沈易遥以为王婶子的忧患意识比她家男人强。
而实际上……王婶子是想到了沈家飘出来的肉香,觉得这血味儿流了满地,飘到那些个熊瞎子、野猪、灰狼子的鼻子里,是不是就跟她闻那肉味儿差不多啊?
为了不刺激对方过来咬死自己解恨,王婶子才灵机一动,改劈为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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