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进了约莫一个小时左右后,两人终于停了下来。
“我们距离那条河应该已经快十公里了。”叶一诺靠在树干上,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将背包里的矿泉水一饮而尽,轻声道,“如果他们真跟着搜到这里来,那就代表我之前的猜测全部都错了,但这个概率不足百分之十。”
猴子喘着粗气,低头一屁股坐在了草垛上,他看了一眼小腿前的血洞,见已然开始逐渐痊愈,便龇牙咧嘴道:“叶哥,今晚该不会要在这鬼地方睡吧?”
“再往前走一公里,就能见到地形图上的山了。”叶一诺递上一块压缩饼干,沉吟道,“我们不能马上出去,至少还要再这里撑一个晚上,我刚才看过背包里的食物和水源,够了。”
“怎么还要待一晚上?”
猴子有些不解。
“再傻的人,也知道在河岸边设防,着急出去不就是送死?”叶一诺道,“而且我得先绕一个大圈,从另外的地方进入丰沙里。”
猴子又问:“你这一身衣服,被人认出来怎么办?”
叶一诺道:“所以,你得当一回诱饵。”
猴子诧异:“诱饵?”
叶一诺抬起手,放在了脸颊两边:“看着——”
嘶啦——
一张精心制作后的黄色人皮被撕扯了下来,在这副面皮之下,一些用来当作骨骼填充物的材料稀里哗啦抖落一地,那张藏在粗糙外表之下的英俊面孔,彻底暴露在了猴子眼前。
他张了张嘴,有些惶恐,又有些好奇,更有些疑惑。
“认出来了?”
叶一诺笑了笑,看起来有些僵硬。
这种尤为复杂的易容方法,是张子伦压箱底的招数,当初二人在道观中相互坐立,花了整整四个小时的时间,才弄出了这么一个足以持续一个月的易容。
但现在事出有因,只好提前破坏了。
至于猴子的反应,其实也在他预料之中。
“这年头,谁手里头没个能上网的手机啊。”猴子调整了一下睡姿,喃喃道,“真没想到居然是你,大名鼎鼎的‘民间神探’,干点什么不好,跟着一个贼偷渡来老挝?”
叶一诺笑道:“希望你能给我保守秘密。”
猴子吐了一口口水抹在手脖子上,说道:“你有什么秘密?到了丰沙里,还不一样是个逃犯了。”
叶一诺道:“我在青榆市可不是个逃犯,来这里也只是为了找个人而已。”
猴子摇了摇头:“别跟我说这些,我不想听。我就问你,你想怎么骗过外面那些警察?”
叶一诺理了理思绪,解释道:“我这张脸没人认识,这是一个护身符,当初跟你一起去瓦泼赌场的时候,我留意到街道上有好几家中国人开的小餐馆,起码能保证我在丰沙里安全做自己想做的事。但想走出这个雨林,你得配合我,老老实实去当诱饵,逮一名警察。”
“然后呢?”猴子追问。
“然后,我穿上那套警服想办法找到去万象的路子。”叶一诺平静道,“你就留着那个警察的命,如果我在二十四小时回不来的话,你拿他当人质,能跑多远跑多远。”
“太冒险了。”猴子缩了缩身躯。
“按我说的做就行,没别的法子。”叶一诺看了一眼头顶的月亮,说道,“等到明天晚上,那些警,察肯定会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试图扩大搜索范围,再加上雨林的潮湿程度,人体的疲惫度会成倍增加,机会只有一次,你干不干?”
猴子沉默了几秒,干脆咬牙一横:“干,他妈的!反正早晚都得栽跟头,大不了就是被关进去,正好不愁吃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