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晨很想说送对方一只,但想了想还是觉得不妥,毕竟万事有了一回便有二回,以后村里子都来问自家要,虽说一只兔子值不了多少钱,但终归不能开头。
对于免子,说实在的,林晨虽觉得很可爱,但也不会很喜欢,不过到是很爱吃。
尤其是自家后山上,可都是算野长的,没喂一点饲料,每过段时间,林妈妈都会去洒草种子,长出来便成了兔子草。
“是啊,黑色的太可爱了,好想养一只,前些天爸去山上打猎,拿回来的都死了。”王琳儿有些失落的低着头,把玩着手指,应该是手冻伤痒起来了。
农村里这个时候重男轻女的现象还得严重,虽然王琳儿长得好看,又会干活,但两父母平日里花的心思也在王明身上。
“那要不这样吧,下次会叔又打了什么稀奇的东西,你拿来,我们换。”王琳儿的爸叫王云会,按辈份,林晨该叫叔,家里有两只猎枪,平日里会进山打猎,打回来的东西,有些会卖,有些自家吃。
想想那些野味,林晨就有些嘴馋了。
“好,就这么说定了,到时可不能反悔。”
陈家还在吵,反正最后的结果还是会同意,也没有再看的必要。
王琳儿见林晨走了,也高兴的跟了上去。
还没到家,便听到小佑的叫喊声,隐隐有些激动。
“晨晨,你回来啦,你猜,今儿谁来了。”小佑急冲冲的跑到林晨面前,精致的脸上红扑扑的,睁着大眼睛卖乖的望着林晨。
双手还叉在腰上,那表情说不出的逗。
林晨身后的王琳儿看见小佑,心道,长得好帅啊,比学校里的那什么校草还帅,可惜是个傻子。
王琳儿比林晨大三岁,现在已经读初三了,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平日里在学校也会收到异性写的情书。
“谁来了,你这么高兴。”林晨双手指戳了戳小佑鼓起来的小脸,手都要抬好起来,这小子又长高了。
“呵呵,是我,怎么,不欢迎么。”小佑的后传来一阵闷笑声,紧接着便出现在两人面前。
原来是肖阳恩。